干混砂漿系列-(抹灰砂漿M15)
1.抹灰砂漿M15產品概述
抹灰砂漿M15由水泥、級配砂、礦物摻和料,保水劑等添加劑按照配合比混合而成的一種干粉材料。抹灰砂漿M15其性能較傳統(tǒng)砂漿無論是混合料的可塑性、粘聚性、保水性,還是硬化后的力學性能和耐久性能都有了很大改善。抹灰砂漿M15適用于混凝土墻體和各種常見砌體材料的表面抹灰 。
2.抹灰砂漿M15主要型號
高保水 | 中保水 | 低保水 |
DP-HR-M5 DP-HR-M7.5 | DP-MR-M5 DP-MR-M10 DP-MR-M15 DP-MR-M20 | DP-LR-M10 DP-LR-M15 DP-LR-M20 DP-LR-M25 |
3.抹灰砂漿M15主要技術性能
抹灰砂漿M15技術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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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技術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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細度 | 4.75mm篩篩條為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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凝結時間h | 3~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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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水率% | 高保水 | ≥88 |
| 中保水 | ≥70 |
| 低保水 | ≥60 |
強度Mpa | 抗壓強度 | ≥設計強度等級 |
| 拉伸粘結強度 | ≥0.20 |
抗凍融性,強度損失率% | ≤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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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縮性能% | ≤0.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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均勻度% | 75 μm篩通過率 | ≥9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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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抹灰砂漿M15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
表面處理清除墻體表面浮灰、油污及疏松物,如有突起的地方應鏟平。必要時應在墻體表面做界面拉毛處理。
配制砂漿:應采用機械攪拌,加水量為干砂漿的17%-20%,砂漿攪拌3min-5min靜停10min后再攪拌不少于0.5min(具體可參照DBII/T696-2009《干混砂漿應用技術規(guī)程》進行)。
抹灰砂漿M15應均勻、牢固涂抹于墻體表面,避免空鼓。抹灰砂漿M15應分層進行,每層抹灰厚度以不大于10mm為宜,應待前一遍抹灰層凝結后,方可進行下一遍抹灰。抹灰層總厚度大于35mm時,應做加強處理。
加水后的砂漿應在3小時內用完,已硬化的砂漿不可再加水使用。
落地灰可回收使用,但不得超過初凝時間。
使用抹灰砂漿M15中遇雨雪天氣應停止施工,抹灰砂漿硬化前應防止雨淋,普通型產品不能用于冬季施工。
5.抹灰砂漿M15產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
抹灰砂漿M15運輸時要防雨防潮,謹防鋒利物,以免破包受潮。
現(xiàn)場堆放要注意防潮,要按不同品種不同等級分別碼放,嚴禁混碼混放。
抹灰砂漿M15應貯存在通風、干燥的專用倉庫內,抹灰砂漿M15在包裝完好、無受潮的前提下,保質期3個月。抹灰砂漿M15超過保質期,必須進過試驗合格方可繼續(xù)使用。